(4)我国土壤修复行业发展趋势
①土壤修复行业存在较大发展空间
土壤修复产业具有一定的生命周期,与此相同,土壤修复资金占 GDP 的比重也遵循相同的规律,即先低后高,然后再回落维稳,并且越是经济发达的国家,这种趋势越为明显。 如美国场地修复资金投入占 GDP 的比重在四个发展阶段的均值分别为:准备阶段 0.056%、起步阶段 0.123%、跃进阶段 0.70%和调整阶段 0.49%。对比国外土壤修复行业市场的发展进程,我国土壤修复行业尚处于生命周期中的起步成长阶段。当前我国土壤修复产业的产值尚不及环保产业总产值的 1-2%,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占比水平。美国、日本的环境修复产业占本国的环保产业的市场份额高达 30%-50%,日本从 20 世纪 70 年代已经开始土壤污染的治理研究,美国在 20 世纪 90 年代用于土壤污染修复方面的投资近 1,000 亿美元。预期随着环境问题日趋严重的背景下,我国政府对土壤修复行业重视程度将不断提高,我国将土壤修复体系也将不断构建完善。未来土壤修复项目将会显著增多,市场需求逐渐释放,我国土壤修复行业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②土壤立法积极推进,助力土壤修复行业发展
环保行业的发展有赖于政策的支持和推动, 从 2005 年开始展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后,我国陆续出台了多项与土壤污染相关的政策文件。 2008 年环保部出台的《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提出将逐步构建土壤环境污染防治规划,初步构建土壤污染防治的政策法律法规等管理体系, 建立有效的防治监督管理体系等,推动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建设。 2012 年环保部、工信部、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提出开展被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作。 2014 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通过环保部审议,计划内容包括开展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建设 6 个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示范区,预计单个示范区用于土壤保护和污染治理的财政投入在 10-15 亿元之间。 2015年,中央下达重金属专项资金 36 亿元,支持 30 个地方重点区域重金属治理和 37 个重金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 2016 年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全文》指出将开展土壤污染严密调查, 做好化工企业安全环保搬迁后的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开展 1,000 万亩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和 4,000 万亩受污染耕地风险管理。
2016 年环保部发布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2016 年 5 月 28 日,国务院发布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出,将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有序开展土壤治理与修复工作,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措施,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发挥市场作用通过 PPP 模式撬动社会资金,推动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
在我国的环保发展历史上,土壤污染问题实际上是和水污染、大气污染同时出现的,但由于一直得不到重视,我国土壤治理行业的起步和目前的成熟程度远落后于水、大气、固废治理行业,目前尚未制定具有系统性的土壤修复政策和相关准。随着“土十条”的发布,以及《土壤环境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起草和制定,有望在未来几年内陆续出台土壤修复相关法规政策,完善我国土壤修复法律体系,为我国土壤修复行业提供更加详细的指导意见,助力我国土壤修复行业的有序发展。
③技术创业推动土壤修复行业产业化进程
相比与全球广泛应用的土壤修复技术,目前我国的修复技术相对较为单薄,受到市场起步阶段研发和修复成本的限制,对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应用较少。目前,在很多的土壤修复项目中,低成本的挖掘转移仍然是经常被采用的方法,这种方式是将污染从一个地方移到另一个地方,没有实质性的去除作用。随着我国土壤修复市场的逐步释放,市场竞争程度逐步加剧,土壤修复专利持续增加。中国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技术专利最早申请时间从 1985 年开始,到 1999 年发展一直较平稳,申请数量也并不多,平均 3.8 件/年; 2000 年后,专利申请数量呈快速增长趋势,平均每年的增长幅度高达 30%以上,部分年份甚至达到 60%,其中 2013 年和 2014 年专利申请数量已分别达到了 558 件和 479 件。
根据部分资料的专利分析情况显示,包括日本、美国、德国在内的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土壤修复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高潮期均在 2004 年前, 2004 年后都有不同程度下降。只有中国在该领域的专利申请数量自 1994 年以来稳步上升,并在 2009 年达到183 件,升至第 1 位。此后,同期中国的专利申请数量不断增长,而同时世界大部分国家专利申请数量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中国稳居第一。上述数据表明,随着中国土壤和地下水修复领域逐渐成为科研热点,国家越发重视生态环境,修复市场前景广阔,技术研发目前正处于新的高潮期。技术的成熟度、适应性及产业化将是企业竞争力的核心之一,先进的土壤修复技术将推动我国土壤修复行业的产业化进程。
④多种商业模式结合为土壤修复行业提供资金支持
土壤修复项目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资金来源成为土壤修复行业发展的难题之一。根据土壤环境修复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对 2007年至 2015 年间 316 个土壤修复项目统计发现, 目前我国土壤修复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财政资金、自筹资金、财政与自筹资金组合及其他来源资金。我国目前尚缺乏高效的污染土壤修复商业模式和资金投入机制。从国外土壤修复经营模式来看,大部分选择 PPP 模式或者 EPC 模式等。根据我国土壤修复行业的发展现状以及发达国家土壤修复产业发展经验, PPP 模式具有更加灵活的资金融通方法,同时对于土壤修复企业的激励作用更为明显。此外,随着我国 PPP 模式大潮的来临,为我国土壤修复行业发展带来了更多的融资方式。
3、地下水修复
(1)地下水修复基本概况
①地下水修复的定义、分类及特点
地下水污染是指人类活动排放的污染物进入地下水,其数量超过了水体的自净能力,使水体的理化特性和水环境中的生物特性、组成等发生改变,从而影响水的使用价值,造成水质恶化,乃至危害人体健康或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地下水修复是指地下水受到污染或其生态系统的结构受到损伤后, 采取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的方法,在利用水生生态系统本身的自适应、自组织、自调节功能的基础上,修复和强化水体环境系统的主要功能,使水体部分或者完全恢复到原始状态的过程。地下水修复的目的是保证水环境健康的前提下,满足人类可持续发展对水环境功能的要求。
②地下水修复的主要技术
地下水污染修复技术众多,主要可以分为化学修复技术、物理修复技术、生物修复技术。以地下水修复为例,目前主要的地下水污染修复技术如下表所示:
地下水污染修复领域主要技术
(2)地下水修复行业发展概况
①我国整体水质较差,水体污染突出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水旱灾害频繁的国家,虽然总量排名靠前,但人均水资源较少,是全球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人均水资源匮乏的同时,我国的水质情况也不容乐观。此外, 我国地下水污染情况较为突出。国土资源部发布的《2015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显示, 2015 年我国地市级行政区地下水水质为优良、良好、较好、较差、极差的比例分别为 9.11%、 24.97%、 4.61%、 42.48%、 18.84%。同时公报显示,个别监测点水质存在砷、铅、六价铬、镉等重金属超标现象。
②水体环境从污染治理迈向水体修复阶段
我国对于水体污染治理重视较早,自 2002 年开始,我国逐渐增加对废水治理的投入。随着前期废水治理投入的增加,我国水体污染治理能力显著提高, 2002 年至2015 年间我国县城污水实际处理率从 11.02%增长至 85.22%。目前单纯的水体污染治理已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十二五”期间,我国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从污染防治阶段迈向地下水修复阶段。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政策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污染防治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 年)》、《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指导意见》等,并且设立了一个专门的“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科技专项”,从而推动我国地下水修复市场的发展。
③我国地下水修复行业分布情况
经济的高速粗放式发展是导致地下水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地下水污染程度与地域经济发展存在较大的关系。并且经济发达地区,群众对于地下水修复意识更强烈。因而我国地下水修复行业存在一定的地域性。
(3)我国地下水污染修复发展空间较大
我国地下水污染现状严峻,随着国家对于环境保护的充分重视,地下水修复相关法规政策逐渐出台,地下水修复市场逐步启动,市场前景良好。《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 年)》提出借鉴国外地下水污染修复技术经验,在地下水污染问题突出的工业危险废物堆存、垃圾填埋、矿山开采、石油化工行业生产(包括勘探开发、加工、储运和销售)等区域,筛选典型污染场地,积极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工作。并且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加大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拓展融资渠道,加大对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支持力度。随着法律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行业标准逐步形成,地下水修复技术逐渐成熟,再加上社会资本的积极参与,未来地下水修复市场发展空间较大。
4、固体废物环境修复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固体废物分为三大类:工业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固体废物环境修复是指利用物理、化学或者生物技术对污染环境的固体废物和被污染的环境进行处理,以达到减少污染、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同时将被污染的环境修复以达到对人畜安全无害水平的过程。固体废物环境修复行业的上游主要是环保材料生产行业和专用设备制造行业,中游主要是固体废物环境修复企业、环保咨询机构等,下游主要是各级政府环卫部门、市政部门、各类工矿企业等有固体废物污染修复需求的部门或单位。
产业链上游企业为中游企业提供设备、试剂等支持和服务;中游企业提供从前期调查、风险评估到中后期的工程实施、竣工验收、后期评估等工作;下游企业发布固体废物修复项目。与土壤修复相似,发达国家经过工业化快速发展之后,也较早的面临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此后发达国家通过法律约束及技术创新实现了固体废物的有效处理,推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修复行业的发展。目前,我国固体废物污染情况不容乐观。以非正规垃圾填埋场为例,由于理念和技术瓶颈,2000 年之前的垃圾填埋场基本都是缺失防渗措施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由于居民的长期倾倒、堆放,北京周边形成了多个非正规垃圾填埋场,部分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处于重要水源保护区,容易污染地下水和土壤,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环境修复问题迫在眉睫。
我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形式严峻,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居民环保意识的增强,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环保技术的不断突破,固体废物环境修复需求不断释放,未来我国固体废物环境修复市场发展空间较大。
(三)市场化程度和行业竞争格局
1、行业市场化程度
我国从事环境修复的单位可以归为三类:
(1)与环保相关的科研院所及高校,比如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等,通过强大的科研能力积累技术,并通过成立环境修复事业部或工程公司转投实业,参与污染场地调查评估、承包治理修复工程,在争取项目和技术研发中都具有较大优势。
(2)国内专业的环境修复工程公司,比如中科鼎实、建工修复、高能环境、永清环保等,它们大多由成熟的环保工程公司为开拓土壤修复市场而专门设立,也有一部分是由地方环保部门、投资公司、其它相关企业转型而来,通常都拥有一定的稀缺资源,注重行业战略布局,公司管理、项目运作方面经验丰富。
(3)在全球市场上已经有深厚技术经验积累的外资企业,例如日本同和集团、美国 ERM 集团、荷兰 FUGRO集团等。它们以咨询管理、分析检测等方式参与国内的土壤修复产业;也有与国内的工程公司合作,成立合资公司直接接入土壤修复过程。由于我国对于环境修复行业重视晚于美日等发达国家,我国环境修复行业尚处于起步成长期间,参与企业相对较少。
2、行业竞争格局和行业内主要企业
(1)国内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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