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增效剂
系列“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FGD)工艺增效剂(以下简称:脱硫增效剂)产品突出优点是:无机盐、提效高、起效快、无副作用。该产品适用于所有燃煤锅炉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FGD)工艺系统。
使用系列脱硫增效剂无需对原有脱硫系统技改,是提高现有系统效率简单且有效的方法。为燃煤锅炉实现“达标排放”、优化脱硫系统运行、节能降耗、安全生产、降低发电成本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方案。
产品特性
无二次污染,全溶且pH>6.0。长期使用安全性高,对设备和衬胶无腐蚀,不增加除雾器压差,可提高石灰石的利用率及石膏品质。不含任何硫、氯及重金属等有害成分。
产品特点:
1.白色结晶。可用于食品及医药添加,正常接触对人体无毒害;
2.无机盐成份。对设备及衬胶无腐蚀,长期使用无任何副作用;
3.常温200ml除盐水,
4.起效速度快,且不影响运行浆液的pH值;
5.提效幅度高,节能降耗效果显著;
6.提高石膏品质,提高石灰石利用率;
7.本产品不含氯、硫及重金属成份;
8.产品本身无毒无害,无二次污染,属非易燃易爆物品;
9.同类产品中性价比较高;
10.全面优化脱硫系统运行。
四 、适用情况
凡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FGD)工艺系统。
1.入口烟气二氧化硫(SO2)浓度小于脱硫系统设计值:在满足排放要求的情况下,可降低液/气比运行。即停运浆液循环泵,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2.入口烟气二氧化硫(SO2)浓度大于脱硫系统设计值:提高原有系统的脱硫效率,在不扩容改造的情况下确保达标排放。进一步降低发电成本,为燃煤火电企业(机组)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五 、添加方法
使用系列脱硫增效剂产品无需对原有脱硫系统改造,无需对原有工艺流程作任何调整。只需将脱硫增效剂直接加入到吸收塔集水区地坑即可。
****添加量:需维持脱硫增效剂在吸收塔浆液中的初始浓度到800ppm。实际计算方法:
吸收塔运行浆液池容积(m3)×0.8=脱硫增效剂****添加量(kg)
每日补充量:根据前日废水排放量和石膏产出量造成脱硫增效剂流失进行补充即可,实际补充量为:
[废水排放量(m3)+石膏产量(t)/10]×0.8=每日添加量(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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