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应急常见问题与处理
8.1 应急常见问题
(1)进水水质超标;
(2)终端停水问题;
(3)停电问题;
(4)自然灾害事故;
(5)恶臭二次污染问题;
(6)人员受伤问题。
8.2问题处理
(1)进水水质超标问题处理
一般进水超标,指由于有农村生活污水以外的水,如小作坊、工业设施的生产废水混入管网,造成进水中某一指标超标。
当发现进水水质异常(通过pH、颜色、气味等情况判别),运维单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进水水质异常影响终端设施运行。同时应及时采样送检,并立即上报运维中心。经化验室检测结果确定进水超标后,应立刻上报运维中心和乡镇负责人,协同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检查超标水的来源,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超标水进入管网。
(2)终端停水问题处理
如发现终端站点的进水异常中断,运维单位应马上组织人员对管网进行排查与疏通。如长期出现终端停水,则很有可能出现管网破裂、渗漏等现象,应及时上报乡镇、村委相关负责人员安排修复。如短时间出现终端停水,应及时调节运行参数,如减少曝气时间,加大回流量,增加水力停留时间等以确保终端设施运行及出水水质正常。
(3)停电问题处理
如遇到停电问题应及向政府部门汇报,并和供电公司及时联系送电情况。可采用应急发电机进行临时供电,保证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如因特殊原因无法保证供电,导致站点无法正常运行,可采用吸污车抽运污水至有资质的污水处理单位进行处置。
(4)自然灾害事故处理
对于突发的地震、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导致污水输送受阻、处理设施淹没、配电及机电设备损毁等问题时,在保证人员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上报运维中心,由事故应急小组负责人指挥采取相应的抢险救援等措施。必要时,应及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支援,积极配合外部相关单位进行抢修。
(6)恶臭二次污染问题处理
应及时对各工艺污水处理池进行通风和曝气,无曝气条件工艺池可增设曝气机进行应急曝气。通风操作可分两步实行,(1)针对低浓度恶臭气体,可打开设备盖板,让其自然扩散稀释;(2)针对高浓度恶臭气体,可补充加入强烈的芳香气味剂进行中和,使周围居民能够接受处理后的气体环境。
(6)人员受伤问题处理
如遇人员受伤情况时,应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现场救护措施:
①现场急救注意事项
A.立即汇报领导,并通知邻近同事前来支援;
B.选择有利地点,设置临时急救点;
C.做好自身及伤病员的个体防护与保护;
D.尽量控制事态恶性发展,防止继发性与次生性损害。
②现场处理
A.迅速将受害人员救离危险区至安全处,依据具体情况
立即就医或请求120急救车到场急救。
B.保护好现场;
C.呼吸困难时给氧,呼吸停止时进行人工呼吸,心脏骤停进行心脏按,及时就医。
9 本导则用词说明
9.1 为便于在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9.2 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0 本导则引用名录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年版)
《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 50788-2012
《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24-2008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96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5-2010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导则(试行)》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出水水质检测与结果评价导则》 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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