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石拐区五当召镇人民政府环卫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8〕6779号
采购目录: 货物类\其他货物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内涵盖相关营业范围,并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
3、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状态为“有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投标供应商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环卫设备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8年01月11日 18: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01月18日 18:30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27号金地大厦11层
采购文件售价(元):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1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27号金地大厦A座11层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1日 09:30
开标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27号金地大厦A座11层会议室
项目预算合计:552,000.00元
采购内容为:环卫设备采购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石拐区五当召镇人民政府、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27号金地大厦11层
经办人名称:任明燕
联系电话:0472-5110078 1874742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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