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流域治理实施市场化模式的建议
1.谨慎评估开发价值,控制政府或有负债
在实行市场化开发前,必须进行区域谨慎评估,对当地可开发的上地、旅游、康养、农、林、渔等资源进行摸排,并对开发可能带来的资源价值的提升进行谨慎预判。在资源价值充分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较为完全的市场化,由政府和投资人进行公司化运作。如果资源价值不足以支持整体流域治理,那么要对可能形成的政府负担作出较为清晰的判断,避免形成在开发过程中投资越大、潜在政府负担越大的局面,造成大量的政府或有负债,违背了市场化的初衷。
2.明确政策界限,维持适当竞争
市场化、公司化运作必然要求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否则也不足以吸引投资人,不能形成流域治理提升资源价值、资源价值支持流域治理的良性循环。但如果政策支持没有界限,为了加快治理和开发进度失去了“裁判员”的控制地位,那么就容易造成区域的无序发展,也可能失去对某些细分行业优质企业进驻的吸引力,甚至造成其进入的障碍。市场化的流域治理公司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形成政府之下的“管理机构”,从而失去了市场化的优势,形成变异的审批制度。所以,政府各部门需要对市场化开发提供明确的政策支持清单,让企业依法、按政策开展经营,同时维持区域内各领域投资吸引力和整体经济活力。
下一篇:黑臭流域治理十大案例
免责声明:本站资讯转自合作媒体或其他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转载本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