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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南所称的异味管控是指企业在实现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污染预防措施、污染治理措施、环境管理措施等,降低臭气强度等级的过程。
本指南所规定的异味管控范围为工业企业,重点是涉VOCs行业(合成革、橡胶、塑料、涂装、印刷、纺织印染、石化、精细化工、制药及农药、香精香料、涂料与油墨制造等)、农副食品业、铸造业、涉酸洗行业中涉异味企业。
异味管控流程:
异味管控主要包含企业自查评估、异味监测、异味影响评估、措施制定、措施实施、管控成果评估、留档备查、企业申明、抽查与监督等流程。
涉VOCs企业管控环节与措施:
涉VOCs企业为异味管控重点,涉VOCs企业符合《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要求,污水处理设施中异味产生单元实施加盖或密闭措施,针对异味气体特征进行分质分类处理,对臭气浓度较高的处理尾气可增加深度除臭设施。废气应急排放旁路按规定配置治理设施,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满足标准要求。石化、化工企业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
? VOCs(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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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HBVOC-1000产品运用当前先进的微电子处理技术,搭配国外生产的气体传感器,可快速、准确地检测目标气体,通过紫外光对气体电离子化,可以检测上百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总浓度。VOCs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气体检测仪一款固定式、液晶显示型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气体检测仪,默认信号为 RS485。
系统平台:
监控终端与数据平台可构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平台是一个互联网架构的网络化平台,终端所得数据均能通过有线或无线网络及时传递到数据平台便于管控,监测系统还具有对数据的预警处理、记录、查询、统计、报表输出等多种功能。
平台首页可实时监控设备在线数、风机在线数、净化器在线数、离线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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