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ZCG2020C-GK-107
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三、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预算
标项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气溶胶离子组分监测仪等大气环境监测设备 | 1 | 批 | 401 |
2 | 大气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大气环境监测设备 | 1 | 批 | 425 |
3 | VOCs在线监测仪等大气环境监测设备 | 1 | 批 | 389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标项1: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标项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标项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采购文件:
1 2020-06-11至 2020-07-10 09:00:00。
2.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07-10 09:00:00时前通过邮寄方式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
投标文件收件人:陈玮洁 ,联系方式:0571-88907785,收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三楼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301会议室。(疫情期间仅接收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因本大楼疫情管控,推荐使用中国邮政速递和顺丰快递。)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07-10 09:00:00时整在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 202开标室(小)开标。
九、本项目采用非现场投递投标文件方式进行投标,供应商询标相关事宜做如下规定:
1. 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将联系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表询标,若无法联系或拒绝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2.供应商应提供电子邮件或传真,评标委员会将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包含询标内容的询标记录表发送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件或传真。
3. 供应商须将必要澄清或说明填写在询标记录表中,填写完成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后以传真、拍照或扫描后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
4.本项目开评标过程中询标记录传真号码:0571-88907720;电子邮件地址:2361359935@qq.com 。本传真、电子邮件仅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作出的必要澄清或说明,不接受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陈玮洁
联系电话: 0571-88907785
质疑答复联系人: 程科长
质疑答复联系电话: 0571-88907721
地址: 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
2、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联系人: 宋清川
联系电话: 0571-89975330
质疑答复联系人: 宋清川
质疑答复联系电话: 0571-89975330
地址: 学院路117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倪文良
监督投诉电话: 0571-87057615
地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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