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理剑川剑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的委托,对剑川县剑湖湿地管护局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具有相应服务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剑川县剑湖湿地管护局环保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方式:询价招标
三、采购内容:
序号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规格要求及技术参数数量计量单位交货地点备注
1环保监测设备A032405详细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1套剑湖湿地管护局1.投产品技术参数必满足招标参数,否则似为无效投标; 2.保障售后服务1年。
2环保监测设备A032405详细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1批剑湖湿地管护局本批次设备和试剂必须由第一项设备中标单位提供。
合计4.45万元
四、质保期:3年
五、供货期:15天
六、采购预算价:4.45万元
七、供应商必须提供仪器的免费现场安装调试,并同时在现场对用户进行操作及维护培训,免费安装调试,并试测样品直到受训人员能熟练操作掌握为止(培训费用包含在设备采购预算中)。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8.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提供近三个月纳税及社会保险缴费有效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2投标人需符合以下招标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和服务能力,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2)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
4)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承诺;
7)投标人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服务质量没有问题,无不良记录(自行承诺);
8)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
9)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
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11)投标商需提供质量保证承诺函(防止供应商或生产厂商在中标后所供的货物与投标时的货物不一致。投标人所递交资料为虚假应标材料,该投标人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虚假应标情况反应汇报至同级财政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13)投标商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商售后服务承诺书及所投产品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
14)投标商需提供所投产品技术资料、产品彩页等。
15)供应商提供400售后服务热线,为用户提供免费的电话咨询及技术服务。
16)本次招标为一个包,标包不可拆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九、资格审查的方式:资格后审。
十、报名方式: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1、CA数字证书报名:
(1)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进行注册。并需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唯一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材料请自行查看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注册及CA办理完成之后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入本项目信息进行报名;
(3)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件大厅。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0872-2367898(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9618-998);
(4)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只需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全省通用)。
(5)网上报名在报名起止时间段内任意时间均可报名。
2、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带网上报名成功的界面截图(参与报名项目、投标企业名称需清晰)打印件和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加盖鲜章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套到剑川县金华镇拓新路17号县政务局一楼小会议室(大厅背面)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确认后才算报名成功。
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8日每天(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3、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8日,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招标文件费:每份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元/份),请各投标人在现场确认报名时交付,交付地点为剑川县金华镇拓新路17号县政务局一楼小会议室(大厅背面)。并现场拍照(持身份证原件和招标文件)作为到场依据。未按规定时间、方式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十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格式为*.ZCTBJ,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下载地址: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工具下载)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评标采用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在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现场递交刻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及纸质投标文件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须一致,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人须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
(2)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 月21日14时30分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
3、现场递交刻录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
(1)现场递交地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1号开标厅。2018年12月21日14时 30分前。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将拒绝接收。
(2)其他要求:刻录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分别包装密封。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不全,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十四、公开开标地点和时间
1、开标地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1号开标厅。
2、开标时间:2018年12月 21日14时30分。
十五、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1、现场开标按顺序拆封纸质投标文件,查验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及光盘是否齐全,文件不全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再开启电子投标文件。
注: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纸质存档使用,不做唱标及评标使用。
2、文件齐全,投标人解密加密数字证书导入投标文件;
3、按照现场开标顺序,进行唱标。
十六、公告发布媒体
采购信息、中标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理剑川剑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2900MB0Q66521C
采购人地址:剑川县金华镇
联系人:李泽辉
联系电话:0872-4528888
代理机构: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9017134665136
代理机构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剑阳大街中段
联系人:段建国
联系电话:13987210958
日 期: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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