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4月13日省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通过,4月16日,省长林武签署第275号省人民政府令,公布《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规定》共七章,34条,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适用范围与管理职责、分类类别与管理责任人职责、收运环节与分类处理、保障体系等作了规定。
《规定》的出台对加强垃圾分类的科学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维护生态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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