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以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实现了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覆盖100%,医疗废水、医疗废物收集处置100%,筑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后一道防线”。
“疫情发生后,我们及时启动了包括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医疗废水处理、环境质量应急监测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应急预案,持续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集中隔离点、污水处理厂和饮用水源地的监督检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林奇昌介绍。
截至目前,生态环境厅对全省医疗机构进行了地毯式排查,全省130家定点医疗机构及其他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集中隔离场所的医疗废物、废水规范化消毒处置实现全覆盖、零遗漏。在医疗废水管理方面,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了环境应急监测,加强对医疗机构执法检查,杜绝二次污染。全省149个县级以上水源地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保障了群众饮用水安全。
“我们提出”宁可备而不用,绝不用而不备“,对医疗废物处置再加了一把”安全锁“,在省辖城市当地的危险废物处置、生活垃圾焚烧等处置单位中选择医疗废物备选应急处置单位,目前全省13个市地均设置了医疗废物备选应急处置单位,处置能力达到350吨/天。一旦现有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运行超过负荷或设施无法正常运行,按照”属地就近、及时优先、集中安全“的原则,立即启用备选处置单位。”林奇昌表示。
截至3月15日,黑龙江省累计处置医疗废物2820.54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现有处置能力143.5吨/天,平均负荷率40.21%。在规范高效把好环境关同时,做好医废处置一线工作人员防护,实现了零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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