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转年末来临,时光匆匆,今天北极星固废网带大家一起回顾2019年固废领域让你印象深刻的大(guan)事(jian)记(ci)!
1月-无废城市
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首次提出“无废城市”概念,即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2019年5月,生态环境部首次发布《“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指导各试点城市、地区加快编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2019年12月,在海南召开“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推进会,目前已取得五大阶段性进展,推进了我国生态文明领域制度创新。
重点政策: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3月-垃圾焚烧厂自动监测
2019年3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用于环境管理的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引起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热议。
有观点认为,《规定》施行后,我国垃圾焚烧发电厂如同被套上“紧箍咒”,自动监测数据可作为环境违法行为证据,在征求意见阶段,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龙头企业参加这个规定的条款座谈会,发表专业的意见。
2019年12月,经过9个月的意见征求,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用于环境管理的规定》正式稿,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全国401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全部公开焚烧排放数据。
重点政策: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用于环境管理的规定》
3月-响水爆炸事件
相信很多人对今年3月的响水爆炸事件还记忆犹新。2019年3月21日14时48分许,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亿元。
此次事件为危险化工行业敲响了警钟,多个省、市、地区纷纷响应,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一时间江苏省化工企业大批量关停,数量锐减。
8月,应急管理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提高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9月,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领导小组正式出台《关于规范停产整改化工企业复产工作的意见》,一些化工企业陆续申请市级复产复核。
11月,应急管理部发布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公布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
重点政策: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3月-固废法修订
3月28日,生态环境部例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简称“固废法”)修订及相关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固废法时隔15年迎来“大修”。据悉,现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1995年制定的,2004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13年、2015年、2016年分别对特定条款进行了修正。
6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12月23-28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将对此次固废法修订草案进行审议。
此次修订亮点有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拟入法、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再加强、用重典治理环境违法行为等。
重要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
6月-垃圾分类
今年环保行业的热点新闻,垃圾分类一定属于NO1!
6月初,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紧接着住建部发布《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46个重点城市到2020年底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25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这场关于垃圾分类的“战争”从此如火如荼展开。
上海作为“排头军”积极响应,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逼疯了上海人,数据显示,至10月底,全市可回收物回收量较2018年10月增长4.6倍,湿垃圾分出量增长1倍,干垃圾处置量减少33%,有害垃圾分出量较2018年日均增长9倍多。数据可以看出,上海市垃圾分类的“蜕变”确实惊人,也为全国推广垃圾分类做出了积极探索和示范。
拒不完全统计,从事垃圾分类相关企业注册数量猛增,仅6月17日至7月17日,全国新成立了8346家经营范围包含“垃圾、垃圾分类、垃圾回收、垃圾处理”的企业。同时对环卫设备市场、垃圾焚烧发电市场、餐厨垃圾处理市场等固废领域全产业链影响重大。
重要政策:
《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9月-危险废物名录修订
9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据悉,1998年,我国首次印发实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修订,2016年,再次修订。
修订稿中附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新增7种危险废物、删减 7 种危险废物、合并减少 8 种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新增 13 种 危险废物(豁免情形)。
重要政策: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
9月-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
为规范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评价,提高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发布了行业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2019年2月,2019版《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被批准为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CJJ/T137-2019,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CJJ/T137-2010)同时废止。
本标准主要包含评价内容、评价方法以及综合评级与等级设置等内容。
重点政策:
《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
排污许可
2019年,生态环境部针对固废领域发布多项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主要涉及生活垃圾焚烧、废弃资源加工工业、环境卫生管理业、危险废物焚烧、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等几个方面。
主要规定了排污单位允许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允许排放的污染物量和允许排放的污染物方向。排污人排放污染物的量化是重点区域和污染源单位的主要污染物的定量管理。
重点政策: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生活垃圾焚烧》(HJ 1039—2019)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环境卫生管理业》(征求意见稿)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焚烧》(HJ 1038-2019)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
免责声明:本站资讯转自合作媒体或其他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转载本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