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南京向化工企业高架火炬“开刀”。
近日从南京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南京市高架火炬环境管理办法》日前正式出台。
《办法》规定,南京所有的高架火炬必须在2021年4月30日之前,也就是两年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高架火炬仅可在紧急状态下申报使用,不得作为大气污染日常处理设施,违者将被重罚。
公开资料显示,火炬是工业企业用于燃烧火炬气的废气燃烧处理装置,而高架火炬则是指火炬头底端位置高于15米的火炬。
高架火炬往往是化工园区的标志性装置。火炬上方状如吐舌的火苗,正是高架火炬正在运作的状态。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污防处主任科员周俊介绍称,目前,南京有20余家化工、钢铁企业建有近40座火炬,排放烷烃、有机胺等数十种有机特征污染物。
目前,很多企业往往出于省事,日常情况下,往往将本该进行有效处置的废气直接送入高架火炬,一烧了之。
“由于高架火炬是开放性燃烧的方式,污染物含量和数值都无法监测。”周俊坦言,长期以来,生态环境部门对这种违规行为缺乏有效监管手段,可以说是一个“盲区”。
随着《南京市高架火炬管理办法》的出台,南京各大化工企业对于高架火炬的使用将得到有效规范。
澎湃新闻记者从《办法》看到,《办法》规定,高架火炬在2021年5月1日后不得作为大气污染日常处理设施。
利用高架火炬处理的废气,仅限于工艺装置开停工、火灾事故、公用工程事故及其他事故等紧急状态下无法进行有效回收的可燃性气体。
同时,在应急状态下要想启用高架火炬,还要第一时间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如未获得环境部门批准启用高架火炬,企业将被重罚。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架火炬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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