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廊坊市把颗粒物、氮氧化物和VOCs污染控制作为主攻方向,持续强化燃煤废气治理,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实施工业污染废气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等,强化执法监管和监测监控及科技支撑等八项系统工程,PM2.5平均浓度、达标天数比例均超额完成省定目标。
日前,记者从廊坊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18年,廊坊市PM2.5年均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3%,比2013年下降52.7%;达标天数222天(一级天数34天),达标率62.2%,同比去年(214天)增加8天;重污染天数12天,同比(25天)减少13天,综合指数5.94,同比(6.61)下降10.14%。PM2.5平均浓度、达标天数比例均超额完成省定目标。
瞄准症结 精准施策
去年,该市把颗粒物、氮氧化物和VOCs污染控制作为主攻方向,持续强化燃煤污染治理,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实施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车油路治理,推进城区精细管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强化执法监管和监测监控及科技支撑等八项系统工程,制订了《廊坊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破解防治难题。
针对薄弱环节,该市强化科技支撑,实施精准管控,出台了《廊坊市环境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十六条》《廊坊市推进重点行业和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十条支持政策措施》《廊坊市严禁生态环保领域“一刀切”实施意见》和《廊坊市重点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绩效评价技术指南》等制度规定,强力实施燃煤、工业企业、“散乱污”VOCs、柴油货车等专项整治行动,推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釆暖期错峰生产差异化绩效评价等精准减排措施,通过生态环境部“一市一策”驻市跟踪研究组和PM2.5专家团队全力指导,全年17轮重污染过程实现PM2.5浓度平均削峰15%,实现污染降级30天,重污染天数减少10天,科学精准治污水平大幅提升。
齐抓共管 标本兼治
2018年,该市确定从燃煤污染治理、扬尘治理、车油路管控、VOCs治理等8个方面开展了35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截至目前,75155户“气代煤”和62户“电代煤”扫尾任务全部完成。全市用煤企业风险监测合格率达到100%省定目标。33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全部完成。动态排查1788家“散乱污”企业,全部完成整治。省定120家VOCs排放企业在线监控设备安装任务全部完成。深入开展了汽修喷漆行业和恶臭气体专项整治,全市287家汽修喷漆行业企业全部完成整治,省定2967辆老旧车淘汰任务全部完成,新能源车推广超省定任务237%,车用汽、柴油抽检合格率分别达到100和99.5%。建筑工地扬尘整治达标率100%,全市主城区机械化清扫到93.1%,890公里国省干线公路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全市11家工业企业料堆场改造全部完成,35处矿山治理全面完成。涉农区域秸秆焚烧红外视频监控系统提前投运发挥实效。
重点管控 考核问责
该市重点加大对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不到位,以及涉气工业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等执法检查力度,积极开展劣质散煤管控、工业企业料堆场管理、油气回收和淘汰落后产能等专项监管。据悉,去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116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880台次,检查企业30392家次,立案处罚1758件,同比增长6%;查封扣押45件,限产停产3件,移送拘留98起,涉嫌环境犯罪9起;查处环境污染类治安案件299起,处理违法人员323名。侦办刑事案件9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3名(含积案)。
根据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定废气治理任务目标,该市修订了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奖惩办法,分类、划片实施分组月度考核,问责奖惩并重,制订出台了《廊坊市2018年县(市、区)及乡(镇)空气质量考核办法》,对全市10个县(市、区)和廊坊开发区以及90个乡镇空气质量实施考核,共对9个县(市、区)和30个乡镇累计处罚1.7亿元。其中,该市对9个县(市、区)累计处罚1.6亿元,对30个乡镇累计处罚1280万元,对空气质量排名较差的9个县(市、区)的21个乡镇分别进行了约谈。
相关文章推荐:
免责声明:本站资讯转自合作媒体或其他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转载本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