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污水处理厂监察要点:
1.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2.与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内容的统一性,包括水量、水质、投资和处理工艺等;
3.环境工程设计、施工资料的完整性;
4.环境工程设计、施工证书;相应的等级和可承担的环境工程项目范围的投资大小;
5.运行记录;
6.注意污泥处理情况;
7.按照工厂的产品、产量及污水排放规律确定生产工况是否正常;每天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行时间;
8.合理的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工艺不正确,达标是不可能的);
9.正常的污水处理运行工况;(水泵、加药系统、设备、构筑物、仪器、仪表等;)检查污水处理在线监测是否正常;
10.了解该污水处理项目的水量、水质的基本情况;核对水量、水质是否在正常范围;
11.污水处理检查最好在不通知的情况下进行(否则有各种作弊手段);
二、对具体的处理工艺的监察内容:
1、看水质外观、水量是否在正常范围,特别是进水水量小于设计值时,增大了污水的停留时间,提高了水质;
2、了解处理工艺全流程及各设备、构筑物的主要设计参数,核对主要的参数;
3、一般处理工艺全流程至少为几小时,所以如提前通知,检查时出水为前面几小时的,甚至更长,或加水稀释的;
4、检查全流程水泵、加药系统、设备等的运行情况;如对于沉淀池,可检查出流堰口的流量,带泥情况,表面负荷大小等;对于活性污泥处理系统,可检查污泥膨胀情况,污泥解体、污泥反硝化、污泥泡沫等情况;厌氧处理的温度;所加药剂的种类,浓度,投加量等;
5、检查污泥处理情况;
6、检查正常的运行记录;化验分析记录;
三、对污水运营状况的监察内容:
1.小时污水处理量—–现场水量核查(进水水量核查和出水水量核查)
2.废水处理厂运行天数——水质核查(进水水质核查和出水水质核查)
3.进、出水污染物如COD浓度等——运行状况核查(包括活性污泥核查、溶解氧核查、气水比核查、氧化还原电位核查、电耗量核查等)
处理水量核查
(一)进水水量核查
1.查台账资料
(1)查设计文件
(2)查验收材料
2.查流量计(瞬时流量和对累计流量)
3.查超越管溢流
4.查其他重复计算的水量
5.查中控室相关设备运行记录
(1)查水泵运行时间和水泵流量,用运行时间乘以水泵流量计算得出进水水量。
(2)查集水井液位、进水提升泵电流和扬程,并将之和进水量曲线对照,判定进水水量记录是否准确。
(二)出水水量核查
1.查流量计
2.查在线监控数据
3.查监督性监测报告
4.核查对照进、出水水量
5.其他方法验证(用用产泥量、吨污水耗电量等)
水质核查
(一)进水水质核查
1.查台账资料
2.查进水水质指标
3.查进水表观特征
4.查设备运行参数
5.查污泥浓度(MLSS)
(二)出水水质核查
1.查在线监测数据
一是仪器设备存在问题导致数据不真实
二是人为造假导致数据不真实。
三是运行、维护不当导致数据不真实。
四是在线监测站房不符合在线监测要求导致数据不真实。
2.查监督性监测报告
3.查出水表观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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