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正在组织开展2020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小伙伴们都知道了吗?
申报领域包括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装备等4个细分领域。企业需在7月31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工信部。
此前,工信部还发布过《关于开展2020年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将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于6月30日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地方也在积极组织相关申报工作,有兴趣的企业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啦。
1、宁夏《关于开展符合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和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的通知》
从事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和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等环保装备制造的企业可自愿申报。
各市工信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经发局,要加强对已公告企业的监督检查,并将需要变更、撤销资格的企业名单,于7月10日前一并报送我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2、陕西《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从事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可自愿申报。
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申报公告企业的初审工作,提出推荐意见,并于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推荐意见报省工信厅。
3、河南《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从事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的企业可自愿提出申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汇总,于2020年7月13日前推荐上报省工信厅。
另外,附带奖金奖励政策的申报也不要错过哦。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节能循环经济项目资金奖励的通知》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按项目年度节能量500元/吨标准煤的标准给予奖励,封顶150万元。
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投资额50-100万元给予10万元奖励,100万元以上给予20万元奖励。
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项目——投资额100万元-300万元给予奖励10万元,300万元以上的给予奖励20万元。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核定的项目年节能量,项目按500元/吨标准煤的标准予以奖励。项目资金奖励封顶100万元,且不超过投资额30%。
绿色发展和节能能力建设项目——县级成立节能机构的每年奖励10万元(连续奖励三年);列入省级循环经济的示范企业验收的企业给予奖励20万元;对首次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取得认证证书)的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通过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给予奖励5万元。
上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2日。
除此之外,工信部5月还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光伏制造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要求各地光伏制造企业、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分别对照《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要求自愿申报。申报和报送截止日期为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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