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州市青口投资区管委会委托,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350121]DHFZ[GK]2020001-1、青口新区环境工程(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政府采购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121]DHFZ[GK]2020001-1
2、项目名称:青口新区环境工程(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政府采购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3、招标内容及要求: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 投标人应具备污泥处置资质(允许污泥作为原材料),并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并通过环保验收,且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招标服务的国内企业;(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环评材料和环保验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环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环境影响登记表以及环保部门的相关批复文件等(可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1、投标人须有处置场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可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2、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密闭运输设备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证明材料。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车辆信息材料复印件(含运输设备需运输30吨以上的污泥车辆,可由联合体成员提供);3、承诺在中标合同签订后5天内可接纳并合规处置污泥,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方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以上内容进行书面承诺,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 | 投标人须提供截止投标日期前三个月由城管委出具的污泥运输备案文件复印件(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牵头方需为处置方,联合体成员为运输方,全体成员均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0-05-28 08:58 报名截止时间:2020-06-12 17:00
9、投标截止时间:2020-06-17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06-17 09:30,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州市青口投资区管委会
地址:福州市投资区
联系人姓名:陈启南
联系电话:13705982615
采购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志新路8号
项目联系人:黄清
联系电话:18120808513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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