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气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技术解读
为加强环境监管力度,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实现对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的精准监管,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对涉气排污单位实施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是极为必要的,对此,各地纷纷出台政策、措施,加强对涉气排污单位的监管监测,要求在涉气排污单位安装用电监管设备,对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的电量、负荷、异常用电等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判断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是否正常运行,停限产措施是否执行到位,以打击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错峰生产精准监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系统包括安装在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上的用电监管设备、数据采集传输装置和监管平台构成。通过用电监管数据准确反映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的用电情况,实时掌握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
本文即是对用电监管设备现场勘选点、安装位置、需安装的产污治污设施等内容进行明确说明:
现场勘察选点:现场端勘察选点,应依据排污许可证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面覆盖主要生产设施及治污设施,对总用电、涉气生产线、生产工序、生产装置及其对应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核心用电设备,均应安装用电监管设备。同一车间内,有多个废气产污点,应分别选点安装;收集、治理涉及多级工艺的,应分别安装,严禁漏装。在准确反映排污单位停限产、错峰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前提下,布设的点位数量力求精简。
安装位置:有设备供电开关集成机柜(如防爆柜)内的,采集设备应准确安装在对应开关位置。采集设备无法安装在用户既有柜体内的,现场应增加不低于用户现场防护等级的箱体,引出部分应通过PG防水接头由金属软管保护。用电监管设备安装在室内的,工频运行的应直接安装在开关出线位置,变频运行的应安装在变频器进线侧。安装在户外的应配备完善规范的接地装置和避雷措施或在避雷保护范围内,安装位置不能位于通讯盲区,确保上下行数据传输稳定,同时应具备防盗和防止人为破坏的设施。安装在户外的应配备完善规范的接地装置和避雷措施或在避雷保护范围内,安装位置不能位于通讯盲区,确保上下行数据传输稳定,同时应具备防盗和防止人为破坏的设施。
各涉气行业主要产污、治污设施必选监测点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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