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闽咨招[2019]129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霞浦县护城河黑臭水体二期整治及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7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日期:2020年08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霞浦县护城河黑臭水体二期整治及城乡环卫一体化
PPP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 根据招标编号为闽咨招[2019]129号“霞浦县护城河黑臭水体二期整治及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有关招标文件(含附册)的答疑纪要如下:
1、按招标文件、PPP合同,初步设计委托主体为甲方(霞浦县住建局),且由甲方负责实施。风险提示:初步设计图纸由甲方实施,乙方在施工图阶段的优化空间有限;如果因初步设计选定技术路线等原因导致后期运营中发生问题(例如水体水质不达标、运营成本增加等),双方容易就此产生责任纠纷。
答:按招标文件(含附册)相关内容执行。
2、运营成本以财审部门审计后为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答:按招标文件(含附册)相关内容执行。
3、关于项目资本金,招标文件与PPP合同存在不一致,请明确计算基数是估算,还是概算?
答:计算基数最终以经批复的概算投资额为准。
4、清淤工程子项-污泥脱水站是否包含的运营范围内,请明确。
答:污泥脱水站包含在项目清淤疏浚的运营范围内。运营期实际运营内容最终以甲方或政府有权部门确定的书面内容为准。
5、请提供垃圾发电项目的用地红线和地形图,进场道路方向或者规划道路方位。
答:投标人可直接向招标人获取相关文件或信息。
6、请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
答:投标人可直接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相关文件。
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含附册)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含附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0年8月3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太康路105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3-88597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联系方式:刘剑志、黄常晟0591-87677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剑志、黄常晟
电 话: 0591-87677863
原标题:关于霞浦县护城河黑臭水体二期整治及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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