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水处理网从中国政府采购网获悉,泰州市姜堰区镇村污水处理PPP项目发布澄清及更正公告。
JSZC-G2020-139关于泰州市姜堰区镇村污水处理PPP项目澄清及更正公告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就泰州市姜堰区镇村污水处理PPP项目(JSZC-G2020-139)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已于2020年7月2日发布了本项目的采购公告,现就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澄清更正如下:
一、澄清事项
问题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全国各地的全资子公司的施工、设计、运营业绩可否能被认定为本次评标的业绩?
澄清:业绩主体必须与投标主体完全一致,子公司业绩不可作为母公司业绩参与评分。
问题2:招标文件第34页,投标文件格式封面要求“投标人名称”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填写各方全称并加盖公章”。请明确:投标文件封面是否仅加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即可?
澄清:投标文件封面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
问题3:招标文件第40页,授权委托书格式要求“4、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方可授权同一人为本项目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各方均需盖章。”请明确:此处是否可以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各自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给同一人,并由各方法人代表(即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澄清:可以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各自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给同一人,并由各方法人代表(即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问题4:附表一:村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构成表备注中所述“此项无需报价”,是否是按招标文件给定数据投报?附表三:建制镇管网运营服务费单价构成表中的“运行电费”,是否按招标文件给定数据投报?
澄清:附表一:村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构成表备注中所述“此项无需报价”,按招标文件给定数据计算即可。附表三:建制镇管网运营服务费单价构成表中的“运行电费”,按招标文件给定数据计算即可。
二、更正事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 运营业绩“注:此项满分16分,业绩不得重复计分。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或协议关键页复印件,时间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上述业绩合同或协议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无法体现服务规模和数量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协议为准,业主证明文件仅作为规模补充证明。”更正为“注:此项满分16分,业绩不得重复计分。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或协议关键页复印件,时间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提供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或环保验收证明以证明项目建设期结束。上述业绩合同或协议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无法体现服务规模和数量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协议为准,业主证明文件仅作为规模补充证明。
三、其他
1、未列出、未回复的问题,均以招标文件为准。
2、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
采购中心联系人:乔秀善 唐文 联系电话:025-83668530 83668519
采购人:泰州市姜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中路14号
采购人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13601472087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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