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广东省鹤山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三期工程PPP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本项目鹤山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三期工程建设范围主要包括鹤山市全市10个镇(街)658个自然村,同时完善“一期”已建污水设施的18个自然村的管网建设。总户数为43941户,总服务人口为171580人,总规模为10165m3/d,排水型式因地制宜采用雨污分流制或合流截流制,污水收集主管和支管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其中主管采用DN300,总长度为98.17km,支管采用DN200,总长度为546.34km,接户管采用DN110UPVC管,总长度为352.04km,配套检查井50775个、截流井1354个,化粪池10773座,一体化提升泵23座,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602套。
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为 60941.72 万元,采用BOT模式运作,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详情如下:
鹤山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三期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鹤山市水利工程项目管理所 的委托,对其 鹤山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三期工程PPP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鹤山市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鹤山市水利工程项目管理所
三、PPP项目编号:440784-202006-155006-0003
四、PPP项目名称:鹤山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三期工程PPP项目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所在地:广东省鹤山市。
(2)发起类型:政府发起。
(3)项目领域:市政工程—污水处理。
(4)项目类型:新建。
(5)运作模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6)拟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7)合作范围:包括鹤山市全市10个镇(街)658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及运营,同时完善“一期”已建污水设施的18个自然村的管网建设。
2、建设内容:本项目鹤山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三期工程建设范围主要包括鹤山市全市10个镇(街)658个自然村,同时完善“一期”已建污水设施的18个自然村的管网建设。总户数为43941户,总服务人口为171580人,总规模为10165m3/d,排水型式因地制宜采用雨污分流制或合流截流制,污水收集主管和支管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其中主管采用DN300,总长度为98.17km,支管采用DN200,总长度为546.34km,接户管采用DN110UPVC管,总长度为352.04km,配套检查井50775个、截流井1354个,化粪池10773座,一体化提升泵23座,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602套。
3、纳入PPP项目的总投资为:可研报告中建设投资金额 65122.31万元,减去政府方承担的 4872.36 万元建安其他费用,再加上项目公司因融资产生的建设期利息 1221.87 万元。同时考虑工程费下浮 1% 后,计算得出纳入 PPP 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为 60941.72 万元。
4、项目资本金:本项目资本金全部由社会资本出资,为纳入本PPP项目的建设投资20%加上建设期利息。建设期为1年,其余资金通过债权融资解决。
5、项目PPP实施方案已获得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并已纳入省级PPP项目库。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及限定的方法和标准,资格证明文件等):
(一)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条件 (提供书面声明函)。
2、申请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已建立现代企业财务制度,2019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申请人为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可提供近期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4、自2015 年1 月1 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申请人(独立或联合体施工方)承担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污水处理厂(站)或市政污水管网项目施工业绩。业绩以合同(关键页)为准(如合同不能明确反映项目规模、建设内容等信息的,可以补充提供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等)。
5、自2015 年1 月1 日起(合同终止日期在2015 年1 月1 日及之后)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申请人(独立或联合体主办方)承担过村镇污水处理项目运营维护业绩不少于1 个。业绩以合同(关键页)为准(如合同不能明确反映项目建设内容等信息的,可以补充提供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等)。
6、申请人(独立或联合体施工方)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7、申请人(独立或联合体施工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8、申请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起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期间,“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 或“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的,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但联合体中的任何一个成员与其他独立申请人或其他联合体申请人的成员之间均不得存在上述关联关系),否则其申请无效 (提供申请人声明函)。
10、同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提供申请人声明函)。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主办方须为运营方。联合体组成应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明确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意向书)》以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方在中标后投资中所占股份比例(合计股比为100%,任意一方的参股比例不得为0%)以及工作分工;参加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项目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
注: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资格预审公告(含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申请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二)资格预审方式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2、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满足以上资格条件要求的申请人即为合格社会资本。合格社会资本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或合格社会资本不足三家的,由采购人调整采购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3、采购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社会资本发出投标邀请书,获得投标邀请书的合格社会资本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地点
1、申请人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联合体申请的由主办方提供);
(2)申请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主办方公章);
(3)联合体协议书(或意向书)(如有)。
注:申请人的资格以评审小组根据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证明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2、申请人应当在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C室)报名登记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不接受邮寄获取方式。未按规定报名登记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社会资本不得参与资格预审。
(四)公告媒体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若采购人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补充等,将在上述媒体发布更正公告。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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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2020年 07月 09日9时0分 至 2020年 07月 31日10时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会议四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 。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20 年 07 月 10 日 至 2020 年 07 月 16 日 止。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工 联系电话:020-87575800-814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750-893991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0501
联系人:陈锐年 联系电话:020-87575800
传真:020-87578002 邮编:100101
(三)采购人:鹤山市水利工程项目管理所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1号
联系人:源文泽 联系电话:0750-8939908
传真:0750-8939922 邮编:529700
(四)财政部门:鹤山市财政局 地址:鹤山市沙坪镇东升路6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0-8812296
附件: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发布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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