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招标文件第89页提到“(6)修复过程中实际需固化稳定化的方量应根据后续土壤浸出浓度确定,相关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建设方不再追加费用。”请问修复范围之外的土壤是否纳入效果评估范围?如果修复范围外的土壤存在浸出浓度超标,是否纳入修复工程量,投标人是否可以追加费用?
招标文件第94页提到“修复过程中实际需固化稳定化的方量应根据后续土壤浸出浓度确定,相关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建设方不再追加费用。”请问修复范围之外的土壤是否纳入效果评估范围?如果修复范围外的土壤存在浸出浓度超标,是否纳入修复工程量,投标人是否可以追加费用?
答:若后续修复过程中,发现地块内修复范围外的土壤存在浸出浓度超标,仍需中标单位开展修复,并纳入修复效果评估范围。建设方不再追加费用。
47.《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I号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技术方案(简本)》图2.4-1提到I号地块调查土壤与地下水主要污染区域布点图—来源: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I号地块及河道(湄长港)底泥详细调查与评估报告。请问:是否可提供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I号地块及河道(湄长港)底泥详细调查与评估报告?
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III号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技术方案(简本)》图2.2-1提到I号地块调查土壤与地下水主要污染区域布点图—来源: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I号地块及河道(湄长港)底泥详细调查与评估报告。请问:是否可提供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I号地块及河道(湄长港)底泥详细调查与评估报告?
答:暂不提供。
48.招标文件第22页提到“投标书三(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治理技术方案)和投标书四(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需设置目录,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第23页提到“打印要求为双面打印(封面、封底除外)”。请问:(1)A3图纸是否也需要双面打印?(2)目录的格式是否有要求?(3)招标文件格式要求中未明确的是否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答:按招标文件,自行考虑。
49.招标文件第105页提到“(4)经乙方申请,并由乙方提供相应的自检合格报告,甲方和监理方确认现场所有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治理修复达到验收(效果评估)条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5%。” 根据《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25.6-2019),至少初步判断地下水中污染物浓度稳定达标,方可进入地下水修复效果评估阶段。初步判断的依据是修复期间连续4批次地下水的季度监测数据。根据地下水与土壤中污染物的平衡分配关系测算,以氯苯为例,在地下水中氯苯浓度达到修复目标61.334mgL时,对应土壤中的氯苯含量为60~100mgkg。根据《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Ⅰ号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技术方案》,采用原位热脱附处理污染土壤需要600天,该区域污染土壤治理达标(氯苯104.02mgkg)后,理论上该部分区域地下水的方能修复达标。根据污染土壤治理进度,与原位热脱附重叠区域的地下水不具备4批次季度监测的初步判断时间。 请问:地下水初步判断时间是否可纳入效果修复治理效果评估时间,而不计入740天的总工期
答:不可以。
50.招标文件第105页提到“(4)经乙方申请,并由乙方提供相应的自检合格报告,甲方和监理方确认现场所有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治理修复达到验收(效果评估)条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5%。” 根据《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25.6-2019),至少初步判断地下水中污染物浓度稳定达标,方可进入地下水修复效果评估阶段。初步判断的依据是修复期间连续4批次地下水的季度监测数据。请问:考虑到总工期仅为420天,地下水初步判断时间是否可纳入效果修复治理效果评估时间,而不计入420天的总工期?
答:不可以。
51.招标文件第105页提到“(1)达到验收条件是治理修复单位现场已完成全部治理修复施工,向业主方提出了验收(效果评估)申请,并由乙方提供相应的自检合格报告,甲方和监理方确认后,视为达到了验收条件”。请问:地下水自检合格报告的具体频次要求是什么?
答:应按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及《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等相关技术导则开展。
52.招标文件第25页16.2.1.4工程报价编制要求,(4)投标单位不得将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②环境保护税③社会保障费④住房公积金⑤税费等不可竞争费用改变标准收取。 问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未明确环境保护税计算税率,是否按苏工价【2019】第5号文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53.招标文件第25页16.2.1.4工程报价编制要求,(5)投标单位应自行踏勘现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对施工现场可能产生的问题与费用已完全明了,相关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相关措施费用包干。 问题:本工程竣工结算调整的设计变更,相关措施费用及措施费率是否参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答:按招标文件。
54.招标文件P36页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问题:在不违背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实质性违背的前提的投标人是否可以自行选择投标报价软件,表格格式是否可以以软件导出为准?
答:自行选择投标报价软件,表格格式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时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江苏省及苏州市工程造价规定的表格格式和要求进行投标报价。
55.招标文件第44、45页注3、场地清理整平按招标文件中工程施工报价要求进行报价,场地清理整平报价格式按工程施工报价明细表格式,“除工程施工报价以外的其他所有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工作报价明细表”中填写场地清理整平报价金额。 问题1:“除工程施工报价以外的其他所有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工作报价明细表”中填写场地清理整平报价金额,是否仅填写总金额,即场地清理整平治理费用? 问题2:场地清理整平按招标文件中工程施工报价要求进行报价,报表顺序是否在五-1、除工程施工报价以外的其他所有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工作报价明细表后,五-2、工程施工报价明细表前?
答:是。
56.请问招标文件第44、45页除工程施工报价以外的其他所有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工作报价明细表,综合单价(元m3) 问题:其中所列项目名称非“m3”计量时,“综合单价(元m3)”列是否可以填写为“”
答:按招标文件。
57.按照建设部的相关规定,目前已经实行电子证书,请问电子证书的打印件是否可以作为原件?
答:按招标文件。
58.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Ⅰ号、Ⅲ号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项目,分1标段和2标段,请问投标文件中正文部分包括封面、封套各标段项目名称如何填写?是否为: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Ⅰ号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项目;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Ⅲ号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项目?
答:填写标段编号和标段名称。
59.请问是否按招标文件第18页,“14.投标文件的组成”的顺序编制投标书一、投标书二、投标书三、投标书四?
答:按招标文件。
60.招标文件第65页,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销售收入、实现利润要求格式要求提供2018年数据,请问“资产总计、净资产、股东权益”是否也填写2018年财务数据?
答:按招标文件。
61.招标文件第18页 14.2.8.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请问是否提供银行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电子缴费付款凭证或缴费回单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第18页14.2.8.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如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正在审计中,请问此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是否提供2018年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第45页 五、投标报价明细表 注3、场地清理整平按招标文件中工程施工报价要求进行报价,场地清理整平报价格式按工程施工报价明细表格式,“除工程施工报价以外的其他所有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工作报价明细表”中填写场地清理整平报价金额。 请问:“除工程施工报价以外的其他所有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工作报价明细表”中填写场地清理整平报价金额,请问“除工程施工报价以外的其他所有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工作报价明细表”中场地清理整平工程量、单位是否与附件三“平整场地”清单项的工程量、单位保持一致?若将场地清理整平报价金额填写在.“除工程施工报价以外的其他所有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工作报价明细表”中,要求的场地清理整平按招标文件中工程施工报价要求进行报价,场地清理整平报价格式按工程施工报价明细表格式,明细表表格位置放在何处?可否放在“除工程施工报价以外的其他所有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工作报价明细表”之后?
答:按招标文件。
64.我司于2020年5月7日前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系统中自行下载了《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Ⅰ号、Ⅲ号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项目》采购文件(下称“采购文件”),属于已完成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具备询问资格。经仔细研读采购文件,就资信部分评分提出以下问题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而采购文件P115、P119:“特别说明:本项评分仅对投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评分”,试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意义?此条属于明显排斥联合体成员方,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供应商的合法利益,建议联合体各方只要一方能满足加分条件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
65.采购文件P116、P120: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得3分,限评一项。最高得3分。(1)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2)具有国家级环保类“工程实验室”的;(3)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土壤、地下水修复技术或设备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优秀奖的。 (1)土壤修复行业内具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主要是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满足,此条具有明显的排他性。 (2)土壤修复行业内具有国家级环保类“工程实验室”的主要是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满足,此条也具有明显的排他性。 (3)土壤修复行业内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土壤、地下水修复技术或设备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优秀奖的只有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满足,此条也具有明显的排他性。
答:按招标文件。
66.采购文件P116、P120:投标人获得过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污染土壤或地下水修复技术相关项目)的得3分。土壤修复行业内具有国家级科学技术奖的只有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满足此条也具有明显的排他性。
答:按招标文件。
67.采购文件P116、P120:投标人具有博士后工作站得2分,没有不得分。土壤修复行业内具有博士后工作站主要是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满足,此条也具有明显的排他性。
答:按招标文件。
68.采购文件P116-P117、P120-P121:关于污染土壤治理项目业绩完工证明材料包括经业主确认的完工证明文件或环保验收文件或专家评审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完成后,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另行委托有关单位对风险管控效果、修复效果进行评估,并将效果评估报告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污染土壤修复项目的完成应提供经环保部门备案的材料,仅提供完工证明或专家评审意见并不能证明项目符合法定意义上的完工,建议改为完工业绩须提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材料。
答:按招标文件。
69.采购文件P116-P117、P120-P121:在资信评分的施工实力、综合实力中,对企业业绩的加分条件反复三次(包括对项目经理的业绩要求)出现,请考虑是否会造成某些企业利用其单个满足条件的业绩重复加分,影响招投标公平性。建议对资信部分条件中的业绩加上“每项业绩只能参与一项评分标准的判定,不得多次加分”的限制条件。
答:按招标文件。
70. 2.2 付款方式: (5)经甲方组织独立第三方验收(效果评估)全部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可否变更为“土壤修复经甲方组织独立第三方验收(效果评估)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土壤修复及地下水经甲方组织独立第三方验收(效果评估)全部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
答:按招标文件。
70.污染场地现场施工竣工验收 ?10.5工程验收通过后 10 日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尚未提交完毕的工程资料,乙方未移交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且乙方每逾期移交一日,按合同总价的 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对此项违约罚则较重,可否适当降低?
答:按招标文件。
71. 13.6因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示不履行本合同主要义务,或乙方逾期完工(含节点工期)超过50天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且乙方须在甲方终止合同之日起10日内撤出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材料、人员,并向甲方移交施工资料。 13.8 乙方未通过土壤污染治理项目竣工验收,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自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竣工日期次日起,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合同总造价的万分之五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未完成限期整改或未通过甲方组织的第二次验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甲方后续委托第三方继续实施污染治理至合格标准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的合同价中扣除,乙方剩余工程款不足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可否将20%变更为5%?
答:按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15.3.2投标书三(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治理技术方案)和投标书四(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所有份数的投标文件应当一致,其中有且只有一份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投标书三和投标书四的封面盖章即可)以证明属于投标单位提供。” 请问,投标书三和投标书四的封面是否可以只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公章?
答:是。
二、非共性疑问答复1标段(Ⅰ号地块)
1.由于技术图纸部分文件较大用A4纸张打印有可能不能完全展现图纸的精确要求及观看效果,故投标书三和投标书四中的图纸部分是否可以A3纸张打印,折成A4纸张大小,请明示。
答:按招标文件。
2.根据《招标文件》及《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Ⅰ号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技术方案(简本)》(以下简称《Ⅰ号地块修复方案》),对于重金属污染土壤,采用固化稳定化工艺处置(该工艺不能减少总量,只能减少浸出)。因此,《招标文件》的P88页表1是否要去掉“镍”、“砷”、“汞”、“铅”的修复目标值总量要求?
答:详见《修复方案》“修复效果评估”章节。
3.根据《Ⅰ号地块修复方案》P36页中“表3.2-2修复区面积及土方量统计表”可知,修复污染土方量为272505m3,而在P61页中“表4.3-1土壤修复工程量”可知,修复污染土方量为359859m3。以哪个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和《Ⅰ号地块修复方案》。
4.是否必须按照现有《Ⅰ号地块修复方案》中的技术路线、工期安排、技术分区等进行技术方案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能否优化
答:按《Ⅰ号地块修复方案》。
5.《Ⅰ号地块修复方案》中针对原位热脱附修复技术,提出一定的技术要求,要求中指出修复加热温度达到污染物六氯丁二烯的沸点温度215℃即可满足修复要求,投标单位在进行投标响应时,原位热脱附加热目标温度是否可以合理优化?
答:按《Ⅰ号地块修复方案》。
6.工程量清单漏项深层搅拌桩(空搅),工程量是否为2310㎡,请明确。
答:空搅部分作为清单项目“010201009001 深层搅拌桩”的附属工作,不单独计量,详见该条清单项目特征描述。
7.工程量清单编号010201016001 注浆地基清单工程量为2072㎡,经我单位计算复核,图纸工程量为2251.69㎡。与工程量清单不符,请明确。
答:按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仅作为投标人报价的共同基础和参考,如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图纸或实际有偏差,可在报价时将偏差部分折算到综合单价中报价。
8.工程量清单编号010515003001 钢筋网片清单工程量为25.872t,经我单位计算复核,图纸工程量为33.346t。与工程量清单不符,请明确。
答:按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仅作为投标人报价的共同基础和参考,如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图纸或实际有偏差,可在报价时将偏差部分折算到综合单价中报价。
9.工程量清单编号010101001001平整场地、清单工程量为59776.5m3,经我单位计算复核,图纸工程量为71590.08m3(地块占地面积)。与工程量清单不符,请明确。
答:按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仅作为投标人报价的共同基础和参考,如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图纸或实际有偏差,可在报价时将偏差部分折算到综合单价中报价。
10.经现场勘查,1标段南侧三轴搅拌桩位于河道驳岸位置,不具备三轴桩施工条件,为满足三轴搅拌桩施工条件,需①拆除现有驳岸及清理驳岸基础;②需施工河道钢管桩围堰;③原拆除驳岸位置、驳岸与围堰,请明确。
答:设计图纸中南侧EF、FG段阻隔墙(止水帷幕)临近河道驳岸,施工时需由施工单位自行查明驳岸与基础位置,避开后,紧临驳岸实施阻隔墙(止水帷幕)建设。
11.《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Ⅰ号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技术方案》第50页4.1地块修复技术路线章节中提到“本地块东侧紧邻冬青路天然气加气站。在前期调查采样过程中,本地块中北部区域地下曾出现了可燃气体。为确保后期治理修复过程中的安全,经和业主商议,本方案中涉及中北部区域和加气站附近的污染土壤与地下水的具体处置方案,由后期治理修复施工单位组织专题论证和详细设计,该部分土壤和地下水处置费用已在费用估算中列出”。另,招标文件第89页中提到“(3)本修复技术方案中涉及中北部区域和加气站附近的污染土壤与地下水的具体处置方案(包括具体涉及的污染范围),由后期治理修复施工单位组织专题论证和详细设计。该部分土壤和地下水处置费用包含在治理修复报价中。” 请问:涉及中北部区域和加气站附近的污染土壤与地下水面积、深度和具体方量为多少?
答:按招标文件,本修复技术方案中涉及中北部区域和加气站附近的污染土壤与地下水的具体处置方案(包括具体涉及的污染范围),由后期治理修复施工单位组织专题论证和详细设计。该部分土壤和地下水处置费用包含在治理修复报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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