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2020年度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处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6 月 01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400-202004-021010-0005
项目名称:珠海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2020年度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处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6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珠海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2020年度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处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珠海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2020年度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处理服务项目(第二次)1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60,000.00元
2.采购编号:HZ20-118
3.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服务。
4.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7.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电话:0756-2602073。
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06月10日 至2020年06月30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
(5)具有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处理设备操作运营的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响应供应商近三年以来(谈判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7)响应供应商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诚信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飞灰固化物转移运输部分允许分包(本项目仅限于此部分允许分包),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准运范围含有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且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核准运输飞灰固化物【HW18】专项许可或具有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出具的专项运输垃圾焚烧飞灰证明,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响应供应商此部分分包,则响应文件须提供分包方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分包承诺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响应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1、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响应供应商必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飞灰固化物转移运输部分允许分包(本项目仅限于此部分允许分包),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准运范围含有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且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核准运输飞灰固化物【HW18】专项许可或具有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出具的专项运输垃圾焚烧飞灰证明,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响应供应商此部分分包,则响应文件须提供分包方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分包承诺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 年05 月22 日至2020 年 05 月 29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珠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报名(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支付;网上报名须另加人民币50元),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方式:填写并打印《购买标书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及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hezhizhaobiao@qq.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06 月01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12楼8号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06 月01 日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12楼8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报名(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支付;网上报名须另加人民币50元),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方式:填写并打印《购买标书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及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hezhizhaobiao@qq.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要求原件现场核查的项目不适用网上报名,响应供应商须到现场办理报名。谈判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户名: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银桦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20591060018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
地址:珠海市前山南溪青松路
联系方式:0756-8519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香洲人民东路221号2栋1008房
联系方式:0756-2600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鲁
电话:0756-2600320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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