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翠区环境卫生服务站垃圾清运设备采购项目(WCQC[2020]00001)招标文件已于2020年4月30日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乌翠站发布,采购人现对招标文件做以更正:
招标文件第一章: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7、8、12项节能环保要求:“国VI”。
更正为招标文件第一章: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第7、8、12项,节能环保要求:“无”。
招标文件第三章1、采购内容,1、自卸车,自卸车节能环保要求:“国VI”。
更正为招标文件第三章1、采购内容,1、自卸车,自卸车节能环保要求:“国V”。
招标文件第三章1、采购内容,第7、8、12项,节能环保要求:“国VI”
更正为招标文件第三章1、采购内容,第7、8、12项,节能环保要求:“无”。
招标文件第三章1、采购内容指标技术参数要求,10小勾臂 数量:3,第13项排放标准≥1372改为“国VI”,第14项功率≥1300改为“≥82”,第15项前轮距国VI改为“≥1372”,第16项后轮距≥82改为“≥1300”。
更正为招标文件第三章1、采购内容指标技术参数要求,10小勾臂 数量:3,第13项排放标准“国VI”,第14项功率“≥82”,第15项前轮距“≥1372”,第16项后轮距“≥1300”。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相关规定,此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日不变,开标时间不变。开标地址不变。
望各投标供应商收悉,特此公告。
乌翠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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