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讯,*ST菲达4月1日发布公告,关于《华光锅炉诉菲达科技合同纠纷》一案,最新进度为结案,案件审判结果为双方和解。
本案中,原告是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是浙江菲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ST菲达在本次案件中所处角色为第三方。
本案的基本情况如下:原告: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浙江菲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货款2,718,771.18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赔偿原告自2019年01月12日起至判决给付之日止的所有利息损失;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起诉理由:2013年12月原告与被告签订《合肥市2×500t/d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期)余热锅炉及其辅助设备供货合同》,合同总价3,050万元。原告已履行全部合同义务,被告仍有合同货款2,718,771.18元未予支付。
关于此案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表示,关于本次诉讼事项,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执行完毕,增加公司利润331,249.29元。以上财务数据为财务部初步核算数据,具体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原标题:ST菲达:关于《华光锅炉诉菲达科技合同纠纷》一案最新进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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