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牡丹江市东安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牡丹江市东安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复,采购人为牡丹江市东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预算内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牡丹江龙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投诉受理单位为牡丹江市东安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DACG2019-043
2.2、项目名称:牡丹江市东安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备采购项目
2.3、采购项目类型:货物类
2.4、资金来源及预算:预算内资金。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71万元
2.5、招标(采购)范围:公共垃圾桶、垃圾收运车辆
具体数量规格详见附件。(采购项目需求)
2.6、交货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8、包段划分:本项目无分包,所采购货物均由中标人供货。
2.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合格入库的供应商;
3.3、必须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商或者经销商。
3.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至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
A、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是否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核查路径:
A、“信用中国”网站(.cn);
B、“中国政府采购网(/cr/list);
查询范围:供应商。
3.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9、潜在供应商资质:
①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多证合一,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开户许可证。
③投标范围内货物的营业执照。
④投标范围内货物的厂家授权代理书。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20年01月06日至2020年01月10日 ,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牡丹江龙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售。
4.2、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如下资料。
①请投标供应商携带本公告3.9条中材料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以上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需印公章。
以上证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全责,潜在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逾期不予受理。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递交登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4.3、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4.4、在购买期限内,购买招标文件,自动获得投标资格。
4.5、公示有效期同招标文件购买期限,为5个工作日。
5、询问和质疑:
对本次招标中的采购需求、评审结果等实体性事项的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人负责;对本次招标的过程、工作纪律等程序性事项的询问和质疑由项目经办人负责。答疑、变更、澄清等内容请投标供应商自行关注本项目发布媒介。
6、本次采购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7、投标开始时间: 2020年02月03日13:30时
8、投标截止、开标、招标会开始时间:2020年02月03日14:00时
注:投标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被拒收。
9、开标地点:牡丹江龙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小三条路98号宝隆大厦十层)
10、投标有效期为 90日历天。
11、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n)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牡丹江市东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福民街155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53-6330899
招标代理机构:牡丹江龙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小三条路98号宝隆大厦十层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64531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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