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8〕6774号
采购目录: 货物类\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主要设备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保障能力,有良好信誉、能够向采购人提供优良的售后服务;
(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相关工作中未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通报处罚;
(5)供应商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
(6)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 “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或有效期内);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提供类似项目业绩;
(6)代理商须提供主要设备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7)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时间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8年01月11日 12: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01月18日 12:30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获取文件地址: 昆都仑区三八路与团结大街交叉口龙晟大厦1203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01月31日 14: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8年01月31日 14: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环境保护局青山分局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
采购人联系人: 苗丽君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519060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10层1006号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6564292016384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红专路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刘倩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350996
采购文件: 公告.docx
项目预算合计:包号包组预算合计A2,350,000.00
采购内容为: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环境保护局青山分局、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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