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坦洲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坦洲镇永二村心岸春天花园小区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第2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坦洲镇永二村心岸春天花园小区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第2次)
项目编号:GZLD201812ZH001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702386883
采购单位:中山市坦洲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坦洲镇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0760-86639336
代理机构: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702386883
代理机构地址: 中山市江陵西路53号工业厂房综合楼二层200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坦洲镇永二村心岸春天花园小区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第2次);
投标上限价:¥80876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上限价的为无效投标处理;
项目内容:坦洲镇永二村心岸春天花园小区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期限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招标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4. 本项目接受不多于两个供应商的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须以具有环保设备销售相关经营范围(营业执照没有经营范围的须提供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关于经营范围的页面并加盖公章)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出具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5.投标人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成功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8.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09日 17:03至2019年01月1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无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无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02月1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
2019年02月1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交易大厅开标室安排)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附件1 坦洲污水公司污水处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docx
附件2 坦洲污水公司污水处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第2次(挂网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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