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1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无极县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123330020084
项目联系人:袁新月
项目联系电话:13833185378
采购人:无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无极县中昌东路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3331370551
代理机构: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西路3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293668
预算金额:56102.97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1月11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12-2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12-2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无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务局4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无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务局4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资格预审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资格预审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3.资格预审申请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1)所有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2)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3)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
4.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和投、融资能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2017年度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7年度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5.资格预审申请人具备为标的项目提供投资或解决银行贷款等多渠道投、融资的资源,出具投资能力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资金证明或金融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融资意向函或贷款意向书;(1)自有资金证明、融资意向函、贷款意向书采用金融机构自有格式。若为联合体,各成员的自有资金证明和融资意向证明的金额可累计。原件应装订在申请文件正本中。(2)提供的银行开具的自有资金证明文件要求如下:①同一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证明以最后时间开出的证明文件金额为准,其余不计。②不同银行自有资金证明文件的存款金额截止时间在同1个工作日内,否则以最后开出的证明文件金额为准,其余不计。③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文件中的存款金额截止时间应在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内。
6.资格预审申请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至少具有在国内投资建设和运营(含BOT/ROT/TOT)一项3万m3/d及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厂的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7.资格预审申请人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cn) 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存在不良记录的社会资本方(提供网站打印页加盖公章)。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的,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的,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申请;
9.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3)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中标与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应体现融资、运营优势;(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6)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满足资格要求第6条要求,其他成员方须按联合体协议分工满足相应的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报名须提供: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都需提供);
2、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cn) 、信用中国网站(.cn)等渠道信用查询记录(不得存在不良记录)(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同类项目业绩合同(若为联合体,联合牵头方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适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适用)(若为联合体,联合牵头方提供);
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移交—经营—移交(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政府将存量资产所有权有偿转让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并由其负责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合同期满后资产及所有权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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