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红庙岭厨余垃圾处理厂工程(监理)已由福州市晋安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榕晋发改科技基[2018]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建设单位为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州市红庙岭厨余垃圾处理场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
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厨余垃圾处理厂(计量称重系统、垃圾预处理系统、厌氧发酵系统、沼气储存、脱硫、火炬系统、臭气处理系统、附属生产工程和沼渣堆肥等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总图运输、绿化、水土保持等),二期工程主要是新增一条生产线设备。本项目总处理规模拟定为800t/d,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400t/d,二期扩建400t/d。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福州市红庙岭厨余垃圾处理厂工程,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处理工程400t/d,二期扩建400t/d,建设厨余垃圾处理厂等;招标内容为厨余垃圾处理厂(计量称重系统、垃圾预处理系统、厌氧发酵系统、沼气储存、脱硫、火炬系统、臭气处理系统、附属生产厂工程和沼渣堆肥等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总图运输、绿化、水土保持等)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监理内容。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43139.57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下浮20%作为参考依据, 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6021250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60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垃圾处理工程,等级为二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垃圾处理工程,等级为二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1-28 09:00:00至2018-12-04 17:00:00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2.0.0及以上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12-26 09:45: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银行保函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cn)、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25000/CmsPortalWeb/main/index.xhtml)、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地址:晋安区北峰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邮编:350000
电话:0591-87952358
联系人:卢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A区,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3722566, 传 真:0591-83794450
联系人:王工、陈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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