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生态环境部四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于近日召开,从生态环境部官方微博中发现今次例会水有关的内容颇多。
从官博的内容看,为推动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已有20项配套政策措施出台。
其中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农村污染整治,畜牧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业污水处理的整改工作都已完成90%以上。
在下一步工作中指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将是工作重点。
从媒体提问中看重点:
有关黑臭水体:
黑臭水体问题实质是污水垃圾问题
36个重点城市排查确定黑臭水体是681个,这就是我们要打攻坚战需要整治的黑臭水体对象。
下个月我们两个部将会组织10个工作组对广东、广西、海南、上海、江苏、湖南、湖北等首批8个省区市开展专项督查。
凡是黑臭现象反弹的,群众有意见的,经过核实重新列入黑臭水体清单,继续督促整治,直至黑臭水体彻底解决长治久清。
有关工业污水:
到2017年底前,工业聚集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逾期没有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项目,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有关渤海治理:
不达标的船舶要限期淘汰,同时港口码头要加强污染防治能力,港口对船舶的污水垃圾要有接收的能力,接收之后要跟地方的污染治理有联动的机制,使得船舶和港口码头的污水垃圾能够得到有效处理。
有关农村污染治理:
一是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是强化饮用水源保护,保障农村的饮水安全。
三是推进畜禽养殖污染,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四是加大环境执法监管的力度,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
有关雄安新区污染治理:
全面治理水污染,推动高污染行业企业退出,提升白洋淀周边区县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完善城镇污水管网体系建设。
有关水源地保护:
按照方案的要求,2018年底前长江经济带11省市要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源地的整治。
前两年是地级以上,今年要完成县级以上,那么长江经济带以外的其他地区要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源地的整治。
2019年底前,全国县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源地要全部完成整治。
有关纳污坑塘治理:
第一阶段排查统计,三类纳污坑塘1886个。其中,工业类纳污坑塘521个,污染情况较为严重,部分坑塘污水呈强酸、强碱性,有些坑塘重金属超标;生活类纳污坑塘数量最多,达806个,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以容纳生活污水为主,部分坑塘属于季节性坑塘;养殖类纳污坑塘数量为559个,这类坑塘污染物比较单一,以畜禽养殖废水排放为主。
明确将工业类纳污坑塘作为整治重点
纳污坑塘的问题是非法倾倒问题
以下是生态环境部官博全文:
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指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打几场标志性的重大战役,并对水污染防治战役进行部署。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生态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张波司长,介绍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进展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我先通报几项重点工作情况。
一、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目标超额完成
为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7年,我部联合9部委和京津冀及周边6省(市)人民政府共同启动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确保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简称“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
在9部委和6省(市)人民政府,以及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下,攻坚行动进展顺利。
一是以“散乱污”综合整治为重点,优化产业结构。“2+26”城市共排查整治涉气“散乱污”企业6.2万家,据估算,对PM2.5浓度下降贡献率达30%左右。
二是以散煤清洁化替代为重点,优化能源结构。2017年,“2+26”城市淘汰燃煤小锅炉5.6万台,完成“双代”394万户,共替代散煤1000万吨左右。
三是以公路转铁路为重点,优化交通结构。2017年,环渤海港口铁路运输煤炭同比增加近20%,全面完成集输港煤炭“公转铁”。
四是全面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治理,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全面推进排污许可管理,重点领域重点治理,实施工业源全面达标排放行动计划,烟气排放自动监控全覆盖;对“2+26”城市钢铁、焦化、铸造、电解铝、化工等行业实施错峰生产、错峰运输。
五是准确预报重污染,及时妥善应对。实现空气质量3天准确预报和7天潜势分析,污染过程预报准确率接近100%,污染级别预报准确率75%以上;“2+26”城市统一预警、联动应对,夯实预案清单.据测算,通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实际空气质量污染程度均比预测结果降低了1-2个级别。
六是加强科学研究,支撑精准施治。启动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一市一策”跟踪研究,开展精细化来源解析,提出可操作性强的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和区域总体解决方案。
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7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0%,重污染天数为453天,同比下降55.4%,均大幅超额完成下降15%的攻坚行动目标。
二、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联合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
近日,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分批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将废五金、废船、废汽车压件、冶炼渣、工业来源废塑料等16种固体废物调整为禁止进口,自2018年12月31日起执行;将不锈钢废碎料、钛废碎料、木废碎料等16种固体废物调整为禁止进口,自2019年12月31日起执行。
2017年7月,中国政府发布《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分批分类调整进口固体废物管理目录”“逐步有序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
原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2017年年底已将生活来源废塑料、未经分拣废纸、废纺织品、钒渣等4类24种固体废物调整为禁止进口。此次目录调整是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的又一项重要改革措施。
限制和禁止固体废物进口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的一项重大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将加强固体废物和垃圾处置作为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内容,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把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分类处置,严禁“洋垃圾”入境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从严把握,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严禁“洋垃圾”入境。
三、我部将联合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六五环境日主场活动
今年6月5日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第4个环境日。
我部近日发布今年环境日主题: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该主题旨在进行广泛社会动员,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事务,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知行合一,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共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携手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
今年六五环境日,我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将联合在长沙市举办主场活动,将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准则》,揭晓2016-2017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启动“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
下面,请张波司长介绍情况。
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了持续改善的势头
张波: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
各位长期以来都十分关注、关心、支持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可以说,我们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都与大家的关注和支持是分不开的。
在此,我代表我的同事们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根据新闻发布会的安排,我先通报一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情况,之后再回答大家关切的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就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举措。
党的十九大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系统总结和重点部署,我国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迎来了难得的机遇。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整合了七项涉水职责,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明确作出打好污染防治标志性重大战役的决策部署,为我们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我部会同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称《水十条》)和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全国水污染防治初步取得积极进展。总体来讲,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明确目标,分解责任,传导压力。受国务院委托,我部与31个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了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分别建立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
扎实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夯实地方主体责任。各地积极建立河(湖)长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治理格局基本建立。
推动《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为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保障。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等20项配套政策措施,有效指导各地《水十条》扎实开展。
逐月开展水环境形势分析,打好预警通报、专项督导、信息公开、督察问责组合拳,推动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努力补齐短板。
二是重点任务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17年底,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中,97.7%完成保护区标志设置。
完成长江经济带31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490个环境违法问题清理整治。
全国29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共排查确认黑臭水体2100个,94.3%已经开工整治。
指导北京、河北开展密云水库上游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合作。
协调天津、河北签订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河北清理潘大水库网箱养鱼4万多箱,天津于桥水库水质明显改善。
清查各类入海水流,清理完成584个非法或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
指导各地完成2.8万个建制村环境整治年度目标任务。全国关闭或搬迁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25万多个。
全国涉及废水排放的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93%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水十条》实施以来,共推动建成514座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新增工业污水处理能力近1000万吨/天,园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短板正在加速补齐。
三是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7年,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Ⅰ-Ⅲ类比例为67.9%,同比增加0.1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8.3%,同比减少0.3个百分点。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了持续改善的势头。
尽管我国水污染防治初步取得积极进展,但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一些地方还没有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发展方式粗放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城镇和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面源污染控制尚未实现有效突破,流域水生态破坏比较普遍,水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年度水质目标完成压力很大。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水十条》和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围绕生态环境改善目标,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污染减排和生态保护两手发力,加快生产、生活等污染源减排和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坚决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标志性重大战役。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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